一审到二审的开庭时间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二审对于一审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开庭审结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一审的上诉、抗诉案件;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的,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特殊情况报请最高人民批准,还可延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最高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决定。
第一百五十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