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财产权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影响。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根据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可以把赔偿的标准作出如下分类:1、返还财产;2、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赔偿;3、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
法律分析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财产权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影响。
(二)财产损害是财产价值量的改变,是财产价值的贬损。
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对于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折价计算法,就是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首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是不能将财产损失本身计人间接损失之中,同时,不能在计算间接损失时,再计算受害人的停产损失或误工工资。
二、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
(一)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可以把赔偿的标准作出如下的分类: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依照3﹑4条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失灭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受损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如水费﹑电费﹑职工基本工资等)
7、对财产权造成其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三、财产损害是什么意思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使用价值和价值贬损、减少或者完全丧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于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从而导致权利人拥有的财产价值的减少和可得财产利益的丧失。
按照广义的角度去理解,财产损害中的财产,是指广义的财产权利,应当包括自物权、他物权以及债权和知识产权,还包括股权、继承权等财产权,同时也包括财产利益。“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健方式计算。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包括:
1. 实际损失: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财产实际损失的价值,包括修复费用、替换费用、减少收益等。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类似案件的平均损失确定。
2. 侵权责任:指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停止违约行为、恢复原状等。
3.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如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4. 侵权责任竞合:指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个损害,多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如何确定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两个以上的权利人都主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其损失,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5. 惩罚性赔偿: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侵权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财产权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影响,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间接损失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包括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恢复财产的支配关系、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等。财产损害是指财产权受到侵害,导致财产价值减少或丧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于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从而导致权利人拥有的财产价值的减少和可得财产利益的丧失。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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