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失
2、提交资料
3、记账凭证
1.挂失 普通丢失按普通办法处理。与专用丢失处理办法不同。记账可以用其他联次的复印件记账。如果您的企业发生了丢失、被盗事件,应立即向当地机关报失,并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发生丢失、被盗的,凭机关报案证明到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2.提交资料 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管理窗口,对不按规定保管而发生丢失、被盗的纳税人,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图片是登报格式
3.记账凭证 对丢失已开具的普通,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普通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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