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
2、一般书面形式。是指用文字来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行为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等。一般书面形式,或为当事人约定采用,或为法律、法规规定采用。
3、特殊书面形式。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的文字记载形式。 包括:
(1) 公证形式。
(2) 鉴证形式。
(3) 见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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