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需要多久办理?
第2种观点: 办理房产证有时间期限。办理期限根据情况而定: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按照约定办理;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动产的登记日期是可以在房产证上进行查询的,前提是要取得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那个日期其实就是登记日期,翻开房产证的第二页就可以看到它的具体日期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
第1种观点: 不动产权证3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下来。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流程:1、提交申请: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2、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3、实地察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察看;4、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合法不动产权证。不动产办理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1、旧证书仍然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2、不会强制换新证,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3、新证办理只多一道工序,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少有区别,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只需要将图纸直接复印即可,而不动产证需到测绘院重新出具一份带编码的图纸。4、小产权房不发证,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5、对楼市没有直接影响,业界普遍认为不动产权证对楼市没有直接影响。6、不动产登记制度两个功能,一是明晰和保护产权,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为了服务群众,登记窗口将简化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2种观点: 一、有了不动产权证还需要办房产证吗1、有了不动产权证不需要办房产证。因为不动产登记证书所登记的内容涵盖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产证也已停止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拿测绘图,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4、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无论是小区收取还是由银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缴纳凭证;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产权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8、办理抵押登记有些贷款银行允许自己办理产权证并且不扣押产权证,只需办理抵押登记即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办理需要一个半月左右。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人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因为土地证和房产证合成不动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